关于开展2019年夏季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25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年夏季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1.2019届应届毕业生。

 

2.申请继续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见附件1

 

3.回校重修相关课程的不在籍毕、结业学生,见附件2

 

4.修读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要求

 

1.成绩核查工作。核查毕业班学生的历年成绩,包括课程性质和学分,确保学生成绩的准确。重点核查学籍变动过的学生以及课程重修过的学生成绩,如重修标记、重修课程代码是否和初考一致、复学后及转专业后的学生补修课程是否完成等问题。

 

2.延长学习年限受理。不能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先毕结业(毕结业离校后不再是学校在籍学生,但可在学校规定的最高弹性学习年限内回校重修相关课程)或者选择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在校生对待)。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受理时间为513-17日,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学院于517日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审批,审批同意延长的学生不进入本次毕业资格审查环节。

 

3.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双学科学士学位管理等规定进行主辅修专业的毕业、学位资格审查。要求:

 

1517日前开办学院将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毕业名单和学生成绩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发放到各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的学位资格审核。

 

2524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完成各类学生的毕业、学位资格(含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报表格式分别见附件345

 

3各学院在531日前录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等成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确定后,各学院将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并及时将有变动的毕业和学位审查结果报教务处。

 

4614日前完成打印毕业生成绩报表(归档成绩)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一份,学院自留一份,学生一份,学生档案一份。

 

5)对于参加本学期课程重补修且成绩在517日前尚未取得的学生,按“待定”处理。78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完成“待定”学生的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并将审查结果报教务处(附电子文档)。学院领导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抓好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各环节,把好审查质量关。

 

 

附件:1.20193月申请继续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回校重修的不在籍毕、结业学生名单

 

3.浙江农林大学2019年夏季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毕业人员、授予双学科学士学位名单(样表)

 

4.浙江农林大学2019年夏季毕业生毕结业和学位授予名单(样表)

 

5.浙江农林大学2019年夏季不在籍毕结业学生换证和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样表)

 

     

 

 

                                           

 

教务处    

 

2019425

 

上一条:关于受理2017级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拟同意赵浩丞转学至我校的公示

关闭

Copyright © 2011- 浙江农林大学教务处 JWC.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行政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8780,传真:0571-6373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