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6〕109号)转发给你们。立项课程将于1年后进行评估认定,通过后方能确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请各立项课程按照《浙江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继续完善课程,及时维护和更新课程资源,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加快开放共享,充分发挥课程建设效益;各学院(部)结合通知精神,以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为主阵地,努力培育优质课程,加快推进学院(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联系人:汪翠翠 联系电话:63730964(9293964)
教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