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农林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8-05-1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充分发挥创业竞赛的育人作用,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农林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潮头放飞创业梦想    扎根大地书写农林华章

二、组织机构

办:浙江农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集贤学院  教务处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8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详见附件2)

六、“留学生组”赛道

留学生组赛道为浙江省特色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校在校留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成员中中国籍学生不超过2人。参赛申报人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报名的同时,发送项目材料至承办校联系人邮箱报名留学生组。本组项目可不参加校赛,不计入学校的省赛推荐名额,直接进入省赛,并单独设奖。

该赛道项目组织选拔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参赛文本,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同时将报名信息报送至学院竞赛联系人处,各学院竞赛联系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18年5月29日报送至集贤学院。

2.大赛安排。大赛分为初赛评审、决赛路演两个环节进行。初赛评审(5月31日):邀请校内外专家按照省赛评审标准,对各项目文本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评选出入围决赛路演的项目和三等奖项目。决赛路演(6月6日):进入复赛的团队将进行现场路演答辩,参赛团队主要围绕项目内容、团队构成、商业模式、市场分析、融资情况以及未来规划等方面内容进行路演汇报,邀请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6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20项、优秀奖若干项,优秀组织奖5名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项目和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励。学校将择优推荐优秀获奖团队参加省赛。

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新创业系列竞赛活动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学院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竞赛联系人,做好安排部署,按照项目推荐数量要求(见附件4),积极选拔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切实把竞赛组织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完善机制,加强指导。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竞赛为契机,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竞赛与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各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工作有机衔接,要落实创业项目导师制,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指导服务。

3.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引导和激励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创新创业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未尽事宜将在各竞赛QQ群内补充通知中说明,大赛联系人:王康,联系电话:610825989292598),材料报送地址:学一410集贤学院创业实训中心办公室,竞赛QQ群号:415849289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附件2: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之“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集贤学院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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