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6]88号)文件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集贤学院创业实践报告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与审核,学校核准,沈欣韵、李贤春等2位同学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后撰写的创业实践报告达到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替代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拟同意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并获得毕业设计(论文)学分。
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月29日至5月31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63740308(内线9298308)。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创业实践报告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名单汇总表(公示)
教务处 集贤学院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