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9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19]18号)(附件1)要求,学校组织开展 2019 年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申报范围
1.学校认定和培育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项目。
2.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依托。
3.荣获本科优质课程(课堂)称号的课程。
(二)申报数量
我校可推荐认定2019年“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10门和“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8门。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6。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课程思政;
2.教育理念先进,课程资源丰富;
3.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方法多样;
4.课程特色鲜明,学生评价优秀。
三、“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
1.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基础和相关教改项目支撑;
2.有省级在线开放课程或全国性在线开放平台相应课程依托;
3.已实施2学期或2轮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实践(含本学期);
4.注重发挥线上和线下两种教学优势,关注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多样化发展;
5.课程考核体现“两性一度”,线上成绩比例不低于20%,也不高于60%;
6.填写2019省高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附件2)。
四、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
1.有课堂创新等教学改革项目支撑;
2.有在线开放课程或网络教学资源依托;
3.注重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熟练运用互联网教学工具开展互动式教学;
4.已实施2学期或2轮课堂及以上教学改革实践;
5.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课程深受学生欢迎;
6.填写2019省高校“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书(附件3)。
五、申报评选和认定
1.各学院(部)组织好“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申报评选、推荐工作,填写2019“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汇总表(附件4)、2019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汇总表(附件5)。其中,被推荐的2019“互联网+教学”优秀案需提交MP4格式的优秀案例介绍视频,视频内容综合反映课程教学目标、教学设计、实施过程、教学效果和课程特色等,要求图像稳定、声音清晰,时长5-6分钟。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的评审,并将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高教学会秘书处。
六、材料提交
1.请各学院(部)做好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的推荐工作,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行政楼329),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iaoxueke320@163.com。
2.已获推荐的优秀案例教师须于11月28日前在浙江省高校教材建设网上完成申报书的填写,网站地址为http://118.178.225.61/。
3.其他具体事宜详见省通知(附件1)。
联系人:吴美芳,电话63730964(9293964)。
附件:1. 《关于开展2019浙江省本科院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19]18号)
2. 2019“互联网+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优秀案例申报书
3. 2019“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申报书
4. 2019“互联网+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优秀案例汇总表
5. 2019“互联网+教学”示范课堂汇总表
6. 学校“互联网+教学”优秀案例和示范课堂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201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