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办事流程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1-09-01     点击次数:

1.休学(行政楼425)

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休学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办理离校手续(按离校通知单上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交回离校通知单——教务科出具休学证明并进行学籍异动——教务处统一下文。

2.复学(行政楼425)

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复学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办理复学手续(按复学通知单上要求办理)——复学手续办理完毕后交回复学通知单——教务科编班进行学籍异动——教务处统一下文。

3.转学(行政楼425)

学生填写《转学确认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转出学校审批——转入学校审批——转出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审批——转入学校所在省教育厅审批——到转出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教务科编班进行学籍异动——教务处统一下文。

4.自动退学(行政楼425)

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退学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办理退学手续(按退学离校通知单上要求办理)——退学手续办理完毕后交回退学离校通知单——教务科出具退学证明并进行学籍异动——教务处统一下文。

5.转专业(行政楼425)

学生根据学校下达的受理转专业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转专业的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转出学院审批——转入学院面试、考核、审批——教务处审批——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公示——正式下文——办理转专业手续(教务科学籍异动,学院进行课程调整)。

6.双学科学士学位修读(行政楼425)

学生根据学校下达的双学科学士学位招生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修读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开办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正式下文——开学初到开办学院报到注册——修读课程。

7.毕业、学位证书遗失证明(行政楼425)

凭身份证、介绍信到教务科办理(补办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须提供登报遗失材料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补办简易的纸质证明无须提供)。1996年前毕业的学生,在办理前需先到学校档案室复印本人毕业信息材料(材料须档案室盖章),1996年(含)以后毕业的学生无须到档案室查询,可直接在教务科查询。

8.调停课(行政楼425)

教师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调停课申请单》­­ ­——系(学科)审批——院(部)审批——教务处审批——补课后由学生班长填写回执——回执由任课教师交回教务处。

9.教室借用(行政楼425)

老师上课借用教室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

学生团体借用,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借用教室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分团委审批——校团委审批——到教务科借用——送教室管理处。

10.缓考申请(行政楼425)

缓考申请原则上须考试前二周申请,申请时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课程缓考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教务处统一将缓考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11.免修申请(行政楼425)

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在开学前三周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免修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

12.交换生学分互认申请(行政楼425)

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赴国外交换生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申请时须提供原始成绩单。

13.交换生交换期间校内课程考试确认(行政楼425)

交换生出国学习前,须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赴国外交换生交换期间校内课程考试确认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

14.等级考试报名(办事大厅教务处窗口)

网上报名——下发至各班级进行考试报名信息核对——每班负责人统一收齐报名费——班级负责人至教务科现场确认,填写交款承诺书,确定扣款银行账号——学校计财处对扣款账号统一扣费——下发准考证参加考试——公布考试成绩——下发考试证书。

15.成绩单盖章(办事大厅教务处窗口)

学生到所在学院打印成绩单并盖章——办事大厅教务窗口处盖章。

16.学生教务系统登录密码查询(办事大厅教务处窗口)

学生本人凭学生证或身份证或一卡通到办事大厅教务处窗口查询。

17.在校生证明(办事大厅教务处窗口)

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在校生证明模板—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并打印——办事大厅教务处窗口核查并盖章(带上身份证或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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