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程编码须严格遵照《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开设、评价与改进流程》(附件1)中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审批。
2、新开课、开新课须填报《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新开课及开新课申报表》(附件2);新开课、开新课若为必修课(含通识必修、专业核心必修等)须另提供《浙江农林大学必修课程新增或变更论证报告》(附件3)。
3、因课程性质、类别、总学时/学分(含学时分配)变更需进行课程编码的须填报《浙江农林大学课程代码变更申请表》(附件4);若课程总学时/学分(含学时分配)发生变化的另须提供课程开课基本要件(大纲、教案及讲义等);必修课(含通识必修、专业核心必修等)变更(新增、修改、删除)还须一律填报《浙江农林大学必修课程新增或变更论证报告》(附件3)。
4、课程编码须一律填报《浙江农林大学课程编码详细信息表》(附件5)。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开设、评价与改进流程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教师新开课及开新课申报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必修课程新增或变更论证报告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课程代码变更申请表
附件5.浙江农林大学课程编码详细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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