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考场规则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1-08-30     点击次数:

一、考生应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作旷考论。考试30分钟后方可又卷出场。

二、考生凭本人考试证或身份证入场,按规定考场入座,并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如拒不服从安排,监考人员有权责令其退出考场,该门课程作旷考论。同课程考试隔开竖行就座,不同课程同一考场,按坚行隔开就座。

三、考生必须带齐监考人员允许的考试用品,考试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个别学生确需借用时,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并代为借还。

四、考生考试未交卷不能离开考场。因故需要离开考场者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

五、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解答的有关问题,也不得将试卷册自行拆开。

六、考生在考试时合发生交头接耳或低头私语、传递字条或将自己的答卷给他人看、携带或翻阅有关书籍、资料和笔记本、携带字纸作草稿纸、夹带有关课程内容的纸条、偷看抄袭、携带不准携带的工具、要求他人代考或为他人代考以及其它不正当行为,不论达到目的与否,均属作弊。一经发现,即令其停止考试,离开考场。

七、考试时间截止,应立即停考,待监考人员收卷并点清数目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在考场内及考场周围逗留、谈话、讨论问题和向教师提问。

八、考生答完试卷应将卷面朝下放置。交卷时,应将草稿纸和试卷一起上交。交卷后才能离开考场;如离开考场后补交,一律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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