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实施意见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6-09-12     点击次数:

教务处〔2016〕8号

 

为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加快推进适合我校校情的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终身学习需求,着力推进符合我校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优质课程资源的引领、示范与辐射作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立足自主建设。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采取“学校主导、学院主管、学科主体”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构建具有我校特色在线开放课程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2.注重应用共享。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着力推动在线开放课程的广泛应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加强规范管理。坚持依法依章管理,明确学校、学院及学科的职责范围,强化课程负责人的自我管理机制,规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引进和对外推广的工作程序。完善课程内容审查制度,加强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平台运行稳定和用户、资源等信息安全。

三、总体目标

通过积极培育与建设,集聚一批校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构筑一个师生互动、教学互进、内外互通的在线开放课程体系,为实现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互认开辟新途径;大力推行基于“互联网+”的混合式课堂教学,推进小班化、探究式、启发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不断满足学生自主学习与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培养具有生态文明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和浙江省农林业的未来领军者提供支撑。

四、主要任务

在线开放课程采用“分类建设、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建设与管理方式,具体为:按照“网络标准化课程、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慕课’”等形式,分类进行培育与建设;遵循《浙江农林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办法》及《浙江农林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课程主持人为建设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院(部)负责管理校级及以下课程,学校负责管理省级及以上课程;按照“课程平台搭建、课程资源建设、课程应用推广”三个阶段,分步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1.课程平台搭建。引进集“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及教务管理”于一体,适应学习者碎片化、个性化学习需要以及满足教师混合式教学需求的网络课程平台;以专业培训等方式,推进平台的普及应用,使之成为安全稳定、资源集聚、服务高效的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社会服务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

2.课程资源建设。率先建设一批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网络辅助教学规范的标准化课程;遴选、培育一批以应用、开放与共享为目标的在线开放课程,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在课堂教学实际中的应用,推进混合式、探究式、小班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精品意识与质量意识,制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见附件),择优建设少量具有学校学科优势、特色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试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学分认定和学分互认。

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分为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基本资源包含课程简介、师资团队、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讲义(教学课件)、教学知识点、学习指导书、学习参考书、参考文献及课程考核文件等,拓展资源包含课程录像、知识点视频(微课)、习题库、试题库、案例库以及学生作业(设计、作品、论文等)、讨论、交流、考试成绩、分析报告和课程证书等学习档案资料。

3.课程应用推广。通过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深化课程建设,加强在线开放课程的应用、共享、辐射与推广;以教改项目与教研活动为主要抓手,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在校内课堂教学中的应用;以省级及以上课程项目和平台为依托,推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校际应用,扩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辐射与推广。

五、组织管理

学科是课程建设的主体,有责任督促、引导教师广泛开展在线课程的建设与研究,学校、学院应分别承担省级及以上、校级及以下在线开放课程的监管。学校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在线开放课程的检查、评估与考核,配套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保障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质量。

1.检查评估。根据课程在线运行、实际应用、教学效果等情况,着重从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和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六大方面,对在线开放课程定期进行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价;对课程服务平台的网络安全、内容安全、数据安全、运行及服务进行规范管理,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

2.考核管理。建立在线开放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与机制,定期对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质量、应用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不断提高课程质量;探索建立学校内部或校际之间具备考核标准的在线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机制,积极探索并推进在线开放课程的推广应用,加强课程选用管理及学分管理,切实确保课程应用质量。

3.激励保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根据课程建设质量、教学效果实施奖励政策,对考核合格的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对考核优秀的课程纳入当年度优课优酬课程范围予以奖励;对优秀的在线开放课程,优先予以校级及以上课程的立项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课程。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

浙江农林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一、课程建设总体要求

1.教学内容与资源。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学科特点、学生认知规律及教学方式,围绕学科核心概念及教学内容和资源间关系,碎片化组织教学内容及资源、设置教学情境,形成围绕知识点展开、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短视频模块集。每个短视频以5-15分钟时长为宜,针对各模块知识点或专题应设置内嵌测试的作业题或讨论题,以帮助学习者掌握学习内容或测试学习者学习效果。每门课程应有负责人介绍、课程介绍、教学大纲、预备知识、教学辅导、参考资料、考核方式、在线作业、在线题库和在线答疑等。课程设置应与本校课堂教学的要求相当。

2.教学设计与方法。要遵循有效教学的基本规律,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与需求进行整体的教学设计。围绕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教学活动,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明确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课程设计、教学安排和呈现方式符合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的需求。开展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翻转课堂等多种方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先支持具有混合式学习等改革实践经验的课程。

3.教学活动与评价。要重视学习任务与活动设计,积极开展案例式、混合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模式的学习,通过网页插入式在线测试、即时网上辅导反馈、线上线下讨论、网上作业提交和批改、网上社区讨论等,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问题交流和协作学习。

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综合评定。

4.教学效果与影响。要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跟踪评价并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基于大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内容、反馈,全面跟踪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改进学校及教师的教学质量,促进因材施教。

充分发挥课程共享作用,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和学分管理制度创新。支持各高校之间在合作、共赢、协议的基础上实现在线开放共享课程的互认。课程的初始学分由推荐该课程的高校设定,其它高校可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根据本校专业设置和课程学分设置标准自行认定学分。

5.团队支持与服务。课程建设负责人应为高校正式聘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的教师,课程组成员均在教学一线长期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支持和鼓励教学名师、知名专家主讲开放课程。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正式运行后,能保证每学年都对外校开放。课程团队应负责课程相关教师的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通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形成一支教学、辅导、设计和技术支持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资源设计和制作能力强的优秀课程教学团队。

6.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障。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教学活动,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相关高校、课程建设团队均须签订平等互利的知识产权保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二、课程视频制作规范

(一)视频内容

1.屏幕图像的构图合理,画面主体突出。人像及肢体动作以及配合讲授选用的板书、画板、教具实物、模型和实验设备等均不能超出镜头所及范围。

2.演播室使用的背景采用彩色喷绘或电脑虚拟、实景等背景。建议采用彩色喷绘背景。背景的颜色、图案不易过多,应保持静态,画面应简洁、明快,有利于营造课堂气氛。

3.摄像镜头应保持与主讲教师目光平视的角度。主讲教师不应较长时间仰视或俯视。

4.使用资料、图片、外景实拍、实验和表演等形象化教学手段,应符合教学内容要求,与讲授内容联系紧密,手段选用恰当。

5.选用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中涉及人物访谈内容时,除应加注人物介绍外,还应采用滚动式同声字幕。

6.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画面应清楚,对于历史资料、图片应进行再加工。选用的资料、图片等素材应注明素材来源及原始信息(如字画的作品、生卒年月,影视片断的作品名称、创作年代等信息)。

7.动画的设计与使用,要与课程内容相贴切,能够发挥良好的教学效果。

8.动画的实现须流畅、合理、图像清晰,具有较强的可视性。

(二)视频技术规格

1.视频信号源

(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3)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4)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Ⅴ 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2.音频信号源

(1)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2)电平指标:-2db —— -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3)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4)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5)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3.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视频压缩采用H.264/AVC (MPEG-4 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2)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

(3)视频分辨率

前期采用标清4:3拍摄时,请设定为 720×576

前期采用高清16:9拍摄时,请设定为 1280×720或1920×1080。

(4)视频画幅宽高比

分辨率设定为 720×576的,请选定 4:3

分辨率设定为1280×720或1920×1080的,请选定 16:9

(5)视频帧率为25帧/秒

(6)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4.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1)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

(2)采样率48KHz

(3)音频码流率128Kbps (恒定)

(4)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5.封装

采用MP4封装

(三)演示文稿(PPT)制作规范

1.制作原则

(1)演示文稿(PPT)要求集文字、图形、图像、声音以及视频等多种媒体元素于一体,一般不使用纯文字的演示文稿(PPT)。

(2)页面设置要求符合高清格式比例,幻灯片大小为“全屏显示16:9”。

(3)整体效果应风格统一、色彩协调、美观大方。

2.字体与字号

字体与字号参照下表:

类型

大标题

主讲信息

一级标题

正文

字幕

字体

大黑、时尚中黑、大隶书

黑体

黑体、魏碑、大宋

雅黑、中宋

雅黑

字号

50~70磅

36~40磅

36~40磅

24~32磅

32

应用

上下左右居中

左右居中

左右居中

左对齐或居中

左右居中

3.版心与版式

每页四周留出空白,应避免内容顶到页面边缘,边界安全区域分别为左、右130像素内,上、下90像素内。

4.背景

(1)背景色以简洁适中饱和度为主(颜色保持在一至两种色系内);

(2)背景和场景不宜变化过多;

(3)文字、图形等内容应与背景对比醒目。

5.色调

(1)色彩的选配应与课程科目相吻合;

(2)每一短视频或一系列短视频在配色上应体现出系统性,可选一种主色调再加上一至两种辅助色进行匹配;

(3)同一屏里文字不宜超出三种颜色。

6.字距与行距

(1)标题:在文字少的情形下,字距放宽一倍体现舒展性;

(2)正文:行距使用1行或1.5行,便于阅读。

7.配图

(1)图像应清晰并能反映出内容主题思想,分辨率应上72dpi以上;

(2)图片不可加长或压窄,防止变形;

(3)图形使用应通俗易懂,便于理解。

8.修饰

(1)细线条的运用比粗线条更显精致;

(2)扁平式的装饰更接近时代审美;

(3)有趣味的装饰通常更能吸引人。

9.版权来源

素材选用注意版权,涉及版权问题须加入“版权来源”信息。

   

                                   

 

上一条:浙江农林大学听评课、观课办法 下一条: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加强课程建设的指导性意见

关闭

Copyright © 2011- 浙江农林大学教务处 JWC.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行政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8780,传真:0571-6373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