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2-03-16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公布2012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的通知》(浙科竞〔201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不断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启动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胡锦涛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精神,加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保证我校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大学生竞赛水平。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紧紧围绕“营造主动学习氛围、激发创新思维意识、提高实践动手能力”的原则进行申报。

2.要求参赛学生的面要广,原则上涉及3个以上的专业,考虑专业建设的需求,鼓励学院培育原创性的竞赛项目,同时要求竞赛项目内涵丰富,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实践性强,应用特色突出。

3.建议对所申报的竞赛项目积极争取政府、企业或行业协会的支持,允许对该赛事进行冠名。

4.竞赛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申报时需要注明。竞赛类别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竞赛项目是由省教育厅列入年度教学业绩考核指标内的竞赛(附件3)。二类竞赛项目是指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奖项评比规范,行业内认同度高的竞赛和有一定创新性的校内综合性竞赛。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制订竞赛的实施方案,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科技创新竞赛项目申请书》(附件1);

2.承办单位对项目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将项目申请材料进行汇总(附件2);

3.一类竞赛由承办学院选定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由学校审核后直接立项并资助。二类竞赛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教务处进行初审,项目答辩,专家评审,经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予以公布。

四、项目管理和实施

1.立项的竞赛资助经费原则上以项目性质以及上一年度该项赛事所取得的成绩为综合依据进行核拨。

2.立项后,经费由所在学院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财务处报销。竞赛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赛报名费、宣传资料费、材料消耗(包括元器件)费、竞赛场地布置费、差旅费、参赛期间餐费、成果展示费及招待费,其中招待费不超过立项经费的20%。

3.竞赛项目负责人在竞赛结束后需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获奖情况统计表等。

4.未立项的竞赛项目学校不予以经费资助,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经费资助。

五、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将《浙江农林大学科技创新竞赛项目申请书》及《2012年度浙江农林大学创新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12年3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电话:63740318(内线9298318)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科技竞赛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2年度浙江农林大学科技竞赛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一类科技竞赛项目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2012年度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浙江农林大学第七届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暨浙江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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