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结题答辩和中期检查汇报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5-05-15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学校决定对项目负责人为2015届毕业生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部分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答辩(见附件1),对部分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汇报(见附件2),形式为负责人PPT答辩汇报。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具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5月21日前交学院教学办审核。

2.各项目相关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软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论文录用通知书、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作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创业实践报告等;发明制作需附详细的说明文字。

3.学院审核后在5月25日前报送下述材料:《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1份)、项目结题表(3份)和成果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321),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zafujwc@163.com

二、结题答辩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在进行结题答辩时,应对项目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要对项目的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进行答辩,时间为5分钟。

三、中期检查汇报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在进行汇报时,应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思路、阶段性的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作出说明。时间为5分钟。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联系电话:63732723(9292723)。

附件1-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答辩清单

附件2-中期检查汇报项目清单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表

附件4-国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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