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经浙江省教育厅审核,我校推荐申报的《基于“新农科”理念的农学专业综合实习课程教学改革》等20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获批立项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建设周期。各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2019.12-2021.12),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2.验收与评估。
(1)项目的验收评估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2)项目结题要求。
①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以结题通知为准)。
②提交项目结题研究报告,围绕研究目标,重点陈述该项目的研究过程和研究结果,包括理论方面及应用方面的探索。
③所有项目原则上应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期刊目录参见学校人事处“浙江农大林学国内学术期刊与专业出版社分级名录”)。
④教务处将组织项目验收答辩,通过答辩方可正式结题。
请各部门重视项目的实施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并加强项目检查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
教务处
2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