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0-09-15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为有效落实《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14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0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与要求

1.新聘用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含理论教学、实验和实践教学)的在岗教师;

2.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未接受过助讲培养培训的在岗教师;

3.学院(部)认为有必要安排参加助讲培养的中青年教师。

二、指导教师选聘要求

1.具有高尚的师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副教授(含)以上职称,且在普通高校教师岗位上从教5年以上。

2.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状况和师德修养,培养青年教师严谨的教学态度和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

3.与被指导的助讲教师归属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

4.每位指导教师一般每年只指导1名助讲教师,因特殊情况可增加指导人数,但最多不超过2人。

望各学院(部)认真开展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相关工作学校会组织专题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部)于928日前报送《2020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信息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463189689@qq.com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63741735(内线:929173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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