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满十五周年教职工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1-01-11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树立立足教学管理岗位,勤奋工作的工作作风,鼓励广大教职工热爱教学管理事业,学校将统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满十五周年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目前在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且在教学管理岗位上满十五周年在岗教职爱岗敬业,努力工作,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从事教学管理工作年限计算

1.教学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在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的累计时间

2.计算截止的时间为202012

三、审核

1.请各单位(部门通知到教职工本人,填写《浙江农林大学从事教学管理工作满十五周年教职工登记表附件1

2.各单位(部门)于20211月14日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zafu.edu.cn。

3.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审核。

联系人:王晓霞;联系电话:63748780(9298780)。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从事教学管理工作满十五周年教职工登记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选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学分和思政类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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