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4-04-08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段

1、分散考试时段:2024年05月06日-2024年06月14日。

2、集中考试时段:2024年06月17日-2024年06月30日。

二、考试安排要求

1、所有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考场、监考人员,其中公共课程考试监考教师遵循开课学院派主考教师、学生所在学院派副考教师的排考原则,排考学生人数在80人以内的考场应安排2名监考人员,80-90人考场应安排3名监考人员,91-100人考场应安排4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监考教师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落实后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将本学期安排的所有考试(包括分散和集中)按照《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附件1)格式,于2024年4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

3、期末考试巡考分为学校巡考和学院巡考,学校巡考由校督导组安排,学院巡考由学院自行安排,巡考小组为学院领导、辅导员、学院督导等组成,巡考人员要求做好巡考记录。巡考安排表与考试日程表一并报送教务处。

三、试卷的相关要求

依照《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试卷质量标准》(附件2),做好试卷命题、印制、阅卷和保密等工作。

1、不同课程代码的课程要求出不同的考试试卷,所有课程试卷(机考课程除外)须出A、B两套试卷(附参考答案),A、B卷之间及A、B卷与近三年试卷题目重复率均不得超过15%,且按照规定的“试卷模板格式”排版打印样卷(附件3),并附《浙江农林大学试卷审批单》(附件4),于考前2周交学院教学办,经专业负责人初审、教学秘书形式审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定,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抽取一份试卷作为期末试卷。

2、试卷由各学院统一到学校文印室印制,全程做好所有考试课程各个环节命题、印制、保密等工作,并存放于安全地点,防止泄密或丢失。

3、评阅试卷按规范要求进行。

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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