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以及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需求,现将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受理学生转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受理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5〕150号)文件规定进行,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数见附件1。
二、受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需在2017年2月22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学生仅允许申请转一个专业)。
2、转出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月24日前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及处理意见按附件2要求汇总转交转入学院,同时电子文档报教务处一份。
3、转入学院对转出学院拟同意的学生进行选拔录取,于3月2日前将学生考核及处理意见按附件3要求汇总报教务处(附电子文档)。
4、教务处审核后,将拟同意转专业名单公示。
5、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班级跟班试读两周。学生试读期内欲放弃转专业,则须本人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试读期满,学校公布正式转专业名单,名单一经公布则不予变更。
请各学院及时做好受理工作。
附件:1、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数
2、转专业学生申请及处理意见汇总表(转出学院用表)
3、转入学院考核及处理意见汇总表(转入学院用表)
4、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