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5〕150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做好下学期转专业计划报送工作:
本次转专业面向对象为2016级在校生。要求学院根据专业办学和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提出接受转专业的计划人数、基本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选拔等录取方式,并于5月12日前将计划经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一期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样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