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求真实验班实施方案》《浙江农林大学求真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2020)》,经学生本人申请、集贤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2020级求真实验班学生专业分流结果见附件。
请各相关学院做好相应的教学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22年 9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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