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2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参与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校级2016年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学有余力,对学术科研、发明创造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进行申报。学校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项目组成员包括申请人在内不超过4人,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交叉申报。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研究。

二、立项范围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选题来源包括学生自主创作、设计、项目开发设定的研究课题;企业需要的研究课题;教师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课题;各类竞赛的前期研究内容;以及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课题。已获得竞赛奖励或已经完成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立项数量

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250项。学院组织申报评审,实行限额申报和推荐。根据各学院在校学生数,项目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申报办法

1、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于6月8日前将材料交到所在学院教学办;

2、学院自行组织评审,于6月20日前将评审结果汇总(附件3)上报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公示。

五、项目管理

1、申报成功后,学生须及时记录《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并接受校、院二级检查和管理;

2、根据项目进展与检查情况,项目经费将分二期拔付到位。立项后,拨付50%经费,主要用于研究所必要的开支,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资料讲义版面费、知识产权事务费等。不得挪作他用。后50%将于结题后拨付。

3、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

六、相关政策

1、项目所在学院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项目的研究;

2、完成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顺利结题后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奖励;

3、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收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电话:63730964(9293964)

附件1-2016年校级科研训练项目立项数量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申报表

附件3-学院评审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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