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5-09-06     点击次数:

各学院、教师、学生:

为保障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有关开学初教学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校历安排,老生第一周上课时间为9月7日开始,新生第一周上课时间为9月28日开始,开学两周内不得调停课。

2、本学期上课时间和节次有所调整,每节课时间从原来的50分钟调整到45分钟,新的上课时间表见附件1。

3、本学期衣锦校区正式启用,各学院以不同方式通知到老师和学生上课时间、地点,教师和学生可通过教务处网站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210.33.60.8/http://210.33.60.6/、http://192.168.100.200:8080/)查看自己的课程表。本学期部分选修课(含通识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实验室开放项目)因选课人数少于20人停开,具体见附件2。

4、各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开课前的各项准备,第二周前(9月20日前)完成教学日历的编制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后交学院;各学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教学日历届时将开放学生网上查询。

5、本学期尔雅课程须登陆教务处网站应用平台尔雅通识网络课程(http://zafu.tsk.erya100.com/studentLogin)进行在线学习,系统开放学习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2015年12月20日;课程辅导教师应采用线上辅导,线下作业的方式对学生予以指导和学分成绩进行管理

6、做好开学初的补考工作。各学院在9月9日前完成补考的安排,两周内完成各类课程的补考;提醒需补考的同学,作好补考准备;第三周前完成补考成绩录入工作。

7、组班重补修任务落实。各学院根据实际以及分校区开课等情况综合考虑组班课程开设,在9月11日前预设组班重修的课程,并将预设课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届时将组织学生网上报名。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开学初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力量加强教学秩序检查,对教师上课到位和学生到课、听课情况重点进行检查。

附件1 上课时间表

附件2 2015-2016-1选修课停开课程一览表

教务处

2015年9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5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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