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5-09-10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我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时间定于2015年9月12日至9月19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考生资格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课程初次考核总评成绩达50分的学生具有补考资格。

二、补考工作安排

1、各学院(部)按照《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考试日程表》(附件1),通知本学院教师按时参加监考。监考人员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另行安排人员后报教务管理科备案。

2、各学院(部)按照《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考试日程表》,通知学生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到场考试。补考学生名单由各学院自行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并负责通知学生及监考教师。

3、补考试卷主监考教师应按补考考试日程表规定,提前40分钟到学院教学办领取试卷。副监考教师应按补考考试日程表规定,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

三、补考日程考试查询

学生、监考教师可以从教务处网站中的“信息查询”栏登陆,查询本人补考考试课程、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的监考任务,特别注意本学期已启用衣锦校区。所有补考课程考试时长以本通知中附件公布的为准。学生如对补考安排有疑问,请速与所在学院教学办联系。

四、补考成绩的报送

开课学院(部)组织有关教师进行阅卷、评分和成绩评定,负责网上成绩录入、打印。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院(部)在考前应及时将以上事项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要求监考教师按时到岗,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诚信考试,杜绝作弊现象。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考试日程表

2、浙江农林大学监考人员须知

3、《大学英语》课程考试监考注意事项

4、浙江农林大学补考考生须知

教务处

2015年9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限选课退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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