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届本科毕业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5-09-25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学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掌握了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在核心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设计作品,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SCI、A&HCI、SCI、EI索引之一检索的在校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与审核,发表的论文已达到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可以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学生可获得毕业设计(论文)学分。

具体的办理程序、成绩与学分登记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请各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的学生名单汇总表(附学生申请表和发表论文复印件)报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2、浙江农林大学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通过的学生名单汇总表

3、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2012版)

4、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1年版)

5、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附件

教务处

201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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