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5年辅修专业报名工作已结束,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决定开设会计学等5个辅修专业。现将录取学生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录取名单
会计学175人,电子商务38人,英语124人,日语166人,法学45人 。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缴费与报到注册
按学年收取学费。学生在9月5前,将第1、2学期缴费金额存入建行“龙卡”帐户中,计财处开学初统一扣缴。被录取学生于9月5日到开办学院报到注册。
各专业收费标准及每学期学分
专业学分
| 第1学期
| 第2学期
| 第3学期
| 第4学期
| 第5学期
| 总计
| 收费标准
|
会计学
| 10
| 11
| 11
| 11
| 12
| 55
| 75元/学分
|
电子商务
| 11.5
| 12.5
| 10.5
| 8.5
| 12
| 55
| 75元/学分
|
英语
| 10
| 13
| 12
| 10
| 10
| 55
| 75元/学分
|
日语
| 6.5
| 8.5
| 11
| 11
| 18
| 55
| 75元/学分
|
法学
| 12
| 13
| 10.5
| 8
| 16
| 59.5
| 75元/学分
|
三、开办学院教学管理
1、录取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落实教学任务,在教务系统中编排课程表。
3、落实教材。
四、其它说明
1、辅修专业教学是由学校自行在本校本科学生中招生、教学并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一种教育形式,不进行电子注册。
2、学生修读的辅修专业与本人主修专业所授予的学位不属于跨学科的,学分修满只能获得学校颁发的第二专业毕业证书,不能授予双学位。
请学生所在学院及时通知本学院被录取学生。开办学院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各辅修专业录取名单
教务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