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实验实习教学管理要求,请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填写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实习教学计划表和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附件1,2,4)。
1、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均应填报,本计划为工作量核发的唯一依据。
2、请按照实验、实习教学计划表各项栏目认真、仔细逐一填写,各实验室和学科须严格审核实验、实习教学计划表,本部和天目分开填写。
3、实验教学计划中实验个数应按要求开设,要努力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开设,实验时间、地点要标注清楚,时间安排要注明第几周、星期几、第几节,地点要注明楼号、房间号。
4、实习教学计划中指导教师(带队老师)一时难以确定姓名的,必须注明带队人所属学科和人数。实习单位和地点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实习计划表的备注栏写明是否停课。
5、为了规范实验名称的设置,每个实验项目对应一个实验编号,实验编号可以通过实验名称库(附件5)查找。新开实验项目应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新开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3),经学院审核后上报,实验编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制,并在附件1中的“变动状况”中标注“新开”。
实验教学计划表、实习教学计划表、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和新开实验项目申请表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12年2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联系电话:63740318(内线:9298318)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
2.浙江农林大学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计划表
3.浙江农林大学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新开实验项目申请表
4.浙江农林大学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
5.实验名称库
附件1-5
教务处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