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及时总结成绩与发现问题,为今后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奠定基础,学校将进行本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立项项目(见附件1)
2、2010年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立项项目(见附件2)
二、结题上交材料及要求
1、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按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下发的结题通知进行验收,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项目负责人还需准备7分钟之内的PPT,汇报项目实施成果,教务处将于12月上旬组织专家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需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撰写项目阶段性研究总结;如遇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更换需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附件5),报教务处备案。
3、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各学院组织验收检查,教务处进行抽查,项目组向学院提交《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及成果证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延期申请表》(附件7),各学院于11月21日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上交《2010年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纸质版),结题材料及成果证明由学院留存。
延期项目在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否则其毕业将受到影响。
有关事项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联系电话:63740318(9298318)
教务处
2011年10月28
附件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