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预赛合格证书申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1-11-08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的通知》及其《活动方案》,预赛成绩合格,可自愿申请办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职业技能证书。申办事项说明如下:

1、 证书办理流程

(1) 学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进入“预赛成绩查询模块”,查看预赛成绩。

(2) 如果预赛成绩合格,系统将会出现提示语“你的预赛成绩已合格,可自愿申请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并出现“我要申请”的按钮。

(3) 点击“我要申请”按钮,将进入申请界面。申请的时候,请先严格按照标准样式填写姓名的拼音,并确认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无误,上传的照片符合要求。注:系统允许在“证书申请”被审批之前重新上传满足条件的个人照片。如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误,请前往信息学院楼学10401报名点处负责老师修改。

(4) 申请之后,证书申请状态变为“已申请”,并出现提示语:你的申请已成功,但尚未通过审批。学生须到学校报名点(信息学院楼学10401)核准申请信息,并交纳证书费用,并由报名点负责老师登陆“网上报名”,将其的申请审批通过。审批之后,学生端的证书申请状态将自动变为“已审批”,并出现提示语:你的申请已经通过审批,请等待大赛组委会发放证书。

2、 证书办理时间及收费标准

(1) 个人照片重新上传功能的截止日期

2011年11月25日

(2) 证书办理的截止时间

2011年11月30日

(3)计算机应用技术模块的费用标准为100元/门,其它模块费用标准为200元/门。

信息工程学院

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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