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有效地推动专业及教学项目的建设与开展,现请各学院(部)、部门收集并报送以下相关信息:
一、专业负责人及专任教师信息
要求各学院落实学院所有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并按实际情况落实分专业教学师资,填写专业负责人及分专业教师信息一览表,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负责人一般应为教授职称,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须为教授职称;
2.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研究背景,具有担当该专业课程教学及组织管理的能力;
3.结合教师学科背景及主授课程,确定学院内部教师的专业归属,一位教师只归属某一专业。
二、教学项目建设与研究团队变更信息
依据聘岗工作结束后的实际情况,要求各学院(部)、部门检视本单位教学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需要调整负责人或其他相关信息的请及时变更,具体要求如下:
1.省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人员及其他事项需要变更,请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2.其他教学项目的建设与研究团队人员变更,请认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教学项目建设与研究团队信息变更备案表》;
3.除专业建设项目以外,2008年(含)前立项的其他教学项目,人员一般不予变更。
请各学院(部)、部门认真做好上述工作,相关信息经审核后予以正式公布。各项材料经学院(部)、部门汇总后,于9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电子版发至jiaoxueke320@163.com。
联系人:陈方;地址:行政楼320室;联系电话:63730964(9293964)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专业负责人及分专业教师名单一览表
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3.浙江农林大学教学项目建设与研究团队信息变更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