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英语等7个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1-05-1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双学科学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经过各学院申请、学校审核,决定2011年开办英语等7个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现将组织招生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2010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修读条件见附件

三、有关说明

(一)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教学是由学校自行在本校本科学生中招生、教学并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一种教育形式;

(二)修读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双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1、所选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为跨学科授予不同学士学位的专业;

2、学生完成主修专业规定学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同时取得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学校发给双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学生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6月3日。

(二)学生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浙江农林大学学生修读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办理报名申请手续时,先填写志愿及已修课程成绩,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送交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开办学院。

(三)双学科学士学位专业开办学院于6月10日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连同申请表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审核,并根据报名情况、按学生志愿作调整确定后,正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五)学校计财处将在下学期初扣缴被录取学生第一学期的学费,其余学费于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期缴纳。

(六)开办学院将录取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进行排课;原则上不允许学生退学,如有特殊原因中途退学,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开办学院同意后,名单报教务处和计财处备案。

五、其它事项

各专业开班人数不得少于50人,若少于50人则取消办班计划;已填报该专业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第二、第三志愿进行调整。若申请人填报第二、第三志愿,则视作本人同意学校的统一调配。

附件:2011年双学科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人数及修读条件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2011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11- 浙江农林大学教务处 JWC.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行政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8780,传真:0571-6373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