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建设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1-07-13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落实学校中长期规划纲要精神,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决定开展201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建设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申请项目内容与目标应符合《浙江农林大学201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含一般教改项目),项目内容不得与近期已立项的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复。

2.项目负责人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在教学或教学管理一线工作,有能力承担课题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等研究工作。已有在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3.公共课程改革采用委托项目制,由相关学院的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或课程负责人)作为主持人组织实施,委托项目不向其他人员开放申报。

(二)校级教学团队

1.教学团队应以专业或课程组为建设载体,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专业职务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2.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本科教学一线授课,致力于专业或课程的教学建设与改革。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以及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一人只能担任一个团队的带头人,团队人数一般以6-10人为宜,公共基础课程团队人数可适当增加。

3.本年度精品课程不单独立项,作为教学团队的主要建设内容,建成后验收确认,并给予工作量补助。

二、立项要求及数量

(一)为推动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进一步整合,发挥各项研究的集聚效应,本年度除教学管理改革研究内容以外其他研究内容的项目需服务于专业或课程教学。

(二)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表报所在学院(部)、部门。各学院(部)、部门应依据申报条件,结合本单位教学建设与发展目标严格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项目汇总后报教务处。

(三)校级一般教改研究项目由各学院(部)、部门评定,经费定额,每学院(部)2-3项,机关限5项以内。鼓励学院使用自筹经费支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个学院自筹经费立项数量不超过5项。校级重点教改研究项目和校级教学团队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同时针对公共课程教学改革,进行直接委托立项。计划重点教改研究项目(含委托立项)10-12项,教学团队8-10个。

(四)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经费每项2万元,一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项0.3-0.5万元,教学团队项目每个5万元,经费按管理规定分年度拨付。

三、项目建设及管理

(一)所有项目建设期均为2-3年,依据申请书拟定的时间申请结题或验收,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一般教改研究项目由所在学院(部)、部门进行结题管理,报教务处备案(其中部门人员立项与结题由教务处管理)。重点教改研究项目及教学团队纳入学校管理。

(三)所有项目须在具体教学活动中进行改革实践,结题或验收时须提供一份教学改革具体实践报告,所取得的建设或研究的成果须具备可见性、可操作性。校级重点项目结题需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相关教改论文1篇以上。

四、其他事项

(一)《浙江农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团队申请书》(各一式三份)、《201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建设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11年9月15日之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iaoxueke320@163.com。

(二)相关申请书请从教务处网站右侧下载中心“教学相关”中下载。

联系人:黎淑芬;地址:行政楼322室;联系电话:63730964(9293964)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2011年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20110713

附件2:201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建设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20110713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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