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0-11-11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为了推进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开展,及时总结成绩与发现问题,为今后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奠定基础,学校将进行本年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09年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立项项目(见附件1)

2、200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见附件2)

二、结题上交材料

1、浙江林学院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

2、成果的证明材料

三、结题要求

1、项目组将有关结题材料一式一份(同时交电子版)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组织对项目验收检查,教务处进行抽查。各学院推荐校立项项目1-3个(数额见附件4)参加校组织的项目汇报会。

2、各学院请于2010年12月1日前将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和结题报告的纸质、电子版统一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23),成果证明材料由学院留存。

3、2009年省教育厅立项项目及学院推荐的校立项项目负责人需准备好不超过5分钟的PPT,汇报项目实施成果,学校将于12月6-10日(具体时间、地址、分组)请于12月3日见教务处网和学生科技创新网的通知)。天目学院、研究生项目由天目学院和研究生部组织检查验收,不参加本通知的结题工作。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需填写《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撰写项目阶段性研究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延期项目在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否则其毕业将受到影响。

有关事项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联系电话:63740318(9298318)

附件1:2009年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2: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表

附件3: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4:各学院推荐参加校答辩项目数

附件5: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结题情况汇总表

附件6: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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