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农林大学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0-12-14     点击次数:

0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由国家教育部举办,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规定的每三年举办一次的全国大学生大型艺术展演活动,由各省轮流主办。二○○四年九月至二○○六年二月举办第一届。首届展演选择在首都北京,第二届在江苏南京,本届在浙江杭州,本届活动由教育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浙江农林大学在前两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全国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在浙江省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作品展演活动中浙江农林大学获得三等奖1项,还获得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校长风采奖,在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0]8号,下简称《通知》),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审美素养,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教育的成果,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审美素质和人文素质,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成果,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特举办浙江农林大学第一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赛选拔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农林大学教务处

承办单位:浙江农林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二、主题和内容

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青春•使命”。

展演活动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主人公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展示他们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项目和形式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四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DV作品;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另文通知。

“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赛”详见教育部官方网站: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28/201010/xxgk_108910.html

四、校内竞赛程序

活动时间:2010年12月7日~2011年6月20日。

1.前期准备:2010年12月7日~2011年4月20日。

2.交参赛报名表:2011年1月14日前填参赛报名表发至邮箱:fangshanyong@126.com

3.作品收集整理:6月11日~6月20日

4.评比:6月20日~6月30日

5.公布与表彰:具体情况请登陆学生创新网(http://cx.zjfc.edu.cn/)查询。

6.组委会办公室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艺术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5—107)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63742181(内线9292181);63740388(内线9298388)

方老师,电话13429168137

7.参赛报名表及作品上交表见附件。

附件1:参赛报名表

附件2:作品上交填报表

上一条:2011年春季关于开展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及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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