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实验实习教学管理要求,请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组织填写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计划 (附件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均应填报,本部和天目分开填写。
2、请按照实验、实习教学计划表各项栏目逐一填写,各实验室和学科须严格审核实验、实习教学计划表。
3、实验教学安排中实验个数应按要求开设,实验时间、地点要标注清楚,时间安排要注明第几周、星期几、第几节,地点要注明楼号、房间号。
4、新开实验项目应填写《浙江林学院新开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3),经学院审核后上报。并在“变动状况”中标注“新开”。
5、实习教学安排中指导教师(带队老师)一时难以确定姓名的,必须注明带队人所属学科和人数。实习单位和地点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实习计划表的备注栏写明是否停课。
6、实验教学计划按实验室排序汇总到一张表里(附件4)。实验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计划由学院汇总后,于3月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电话:63740318(内线:9298318)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教学计划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实习教学计划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新开实验项目申请表
附件4:实习教学安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