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0-03-08     点击次数:

各学院:

实验室开放是构建我校立体型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成第二课堂的三大组分(实验室开放、学生科研训练、学科竞赛)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主要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其由常规性项目(演示性、操作性实验等)和提升性项目(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等)构成。常规性项目须对第一课堂实验课程做补充延伸,提升性项目鼓励与学生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项目有机结合开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了做好今年的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之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2010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实施全天开放的实验室从第二周开始开放,通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常规性项目在去年项目基础上择优选择并适当更新,提升性项目以更新为主;综合前几期各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和完成情况,现将今年各学院项目总数分配如下:

学院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环境科技学院

工程学院

园林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人文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旅游与健康\茶文化学院

理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合计

项目数(个)

45

32

24

20

20

10

14

36

20

50

32

303

(注:外国语学院为全天开放实验室)

根据项目本身特点(包括周期、季节性等)由学院审核确定项目开设学期(春季或秋季),确有项目所需时间较长由学院审核后可确定在一年内(春秋季两学期)开展;其中常规性、提升性实验项目具体所占比例由学院审核确定。

3、由学院组织项目申报,经学院评审后报教务处审核;实验室开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实验耗材,由教务处下拨到各实验室,在本学期使用。

4、每个项目申报时须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计划表”(附件2),将各项目具体安排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计划表”将在学生科技创新网公布供学生选修,每个项目以32学时为基准,招收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20人,根据实验室资源项目可以分组形式进行,项目验收后给予工作量补贴。

5、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应在本学期完成,不得延期。若实验室有未按期完成的开放项目,将减少对该实验室下期经费的下拨。项目指导教师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计划表”认真开展,教务处组织督导和学院进行抽查,若项目确需变更开设时间,由指导教师填写调停课申请单,并经实验室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学院对实验室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并将评审出的项目汇总后填写附件1(春、秋两学期分开填写),于本学期3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评审后公布在学生科技创新网供学生选修。

附件1:2010年实验室开发项目汇总表

附件2:实验室开发项目教学计划表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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