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有关部门:
经审核,同意吕培等68位同学本学期起转入相应专业学习。各有关学院和部门应及时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学籍处理等相关后续工作:
1、转专业学生在发文后教务处将统一办理学籍变动,学生带学生证到转入的学院报到注册,并在教学秘书处办理选课课程调整手续。
2、根据《浙江林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转专业学生原则上按转入专业所在年级的教学计划修读课程,未修课程应予补修;原专业已修而转入专业不开设的课程,其成绩和学分可申请作为相应公选课的成绩和学分。
附件:转专业名单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实验室开放项目第二次选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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