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不断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有所建树和创新,根据《浙江林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林院[2007]39号),决定评选出2008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为做好这次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由教学主管院长负责组织优秀论文评选工作,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从总评成绩为优秀者中评出。
2、根据各学院毕业生数和以往各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环境科技学院
| 工程学院
| 园林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人文学院
| 信息工程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旅游与健康学院
| 理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合计
|
优秀篇数
| 3
| 10
| 6
| 7
| 7
| 7
| 2
| 5
| 1
| 2
| 1
| 1
| 1
| 53
|
3、各学院向学校推荐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
(2)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
4、依据我校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办法,每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给予指导教师30%的工作量增补,并在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
请各学院于11月10日(星期一)前将推荐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63740318
附件:2008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一览表
教务处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