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验室开放是构建我校立体型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成第二课堂的三大组分(实验室开放、学生科研训练、学科竞赛)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主要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其由常规性项目(演示性、操作性实验等)和提升性项目(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等)构成。常规性项目须对第一课堂实验课程做补充延伸,提升性项目鼓励与学生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项目有机结合开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了做好今年的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之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2009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实施全天开放的实验室已在第一周开放,通知在教务处公布。
2、常规性项目在去年项目基础上择优选择并适当更新,提升性项目以更新为主;综合前几期各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和完成情况,现将今年各学院项目总数分配如下:
学院
| 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
|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 环境科技学院
| 工程学院
| 园林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人文学院
| 信息工程学院
| 旅游与健康\茶文化学院
| 理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合计
|
项目数(个)
| 44
| 50
| 30
| 30
| 30
| 10
| 14
| 36
| 20
| 44
| 32
| 340
|
(注:外国语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均为全天开放实验室)
根据项目本身特点(包括周期、季节性等)由学院审核确定项目开设学期(春季或秋季),确有项目所需时间较长由学院审核后可确定在一年内(春秋季两学期)开展;其中常规性、提升性实验项目具体所占比例由学院审核确定。
3、由学院组织项目申报,经学院评审后报教务处审核;实验室开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实验耗材,由教务处下拨到各实验室,在本学期使用。
4、每个项目申报时须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计划表”(附件2),将各项目具体安排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计划表”将在学生科技创新网公布供学生选修,每个项目招收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20人,根据实验室资源项目可以分组形式进行。项目验收后给予工作量补贴,工作量以学时数和学生人数进行计算,学院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可对工作量进行适当调整。
5、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应在本学期完成,不得延期。若实验室有未按期完成的开放项目,将减少对该实验室下期经费的下拨。项目指导教师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计划表”认真开展,教务处组织督导和学院进行抽查,若项目确需变更开设时间,由指导教师填写调停课申请单,并经实验室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学院对实验室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并将评审出的项目汇总后填写附件1(春、秋两学期分开填写),于本学期3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评审后公布在学生科技创新网供学生选修。
附件1: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计划表
附件2: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