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19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对象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专升本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和辅修微专业。

二、修订依据

1.《浙江农林大学关于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浙农林大[2020]58 号)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

三、修订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加强组织与协调,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所辖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论证。

2.各专业应成立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小组,其中至少要包含3位校外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积极开展行业人才需求调研,至少选取3所国内外一流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参考,深入开展对比分析,并广泛听取学生、教师、用人单位意见建议,确保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高质量完成。

3.各学科须加强课程建设,同步落实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的修订工作,使课程内容、学时分配更加科学、合理与规范,提升课程对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达成度。

四、修订进度安排

1.2020622日前,各学院将2020级第1学期教学计划表(附件1)上交教务处;

2.2020831日前,各专业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模板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5);

3.2020930日前,各专业须完成培养方案审查、复核及论证等工作,并送至教务处;

4.20201031日前,学校组织校教育教学专门委员会和校外专家对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

5.20201130日前,各专业完成培养方案的定稿,经学院院长签字后,交至教务处;

6.20201231日前,各学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录入;

7.20201231日前,教师完成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全部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的编制。

上述报送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均须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联系人:王晓霞、张畅;

电话:637487809298780)、637309649293964

电子邮箱:jwc@zafu.edu.cn

 

附件:1.分学期教学计划表

     2.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个性发展课程

     3.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4.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模板

     5.学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6.课程代码编制方法

     7.浙江农林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表

 

 

教务处

 20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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