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本科生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27     点击次数:

各学院:

现就2021年度本科生在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成果进行报送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第一作者)、获得专利授权(第一专利申请人)等;

2.报送成果获得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成绩还未公布的移入下一年报送。

3.申报止时间:2021年1130日。

二、报送方式

1.参加学科竞赛获奖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奖项由相关学科竞赛负责人(竞赛负责教师)统一报送,本科生个人无需填报;学科竞赛奖励必须是2020年、2021年学校立项的学科竞赛项目。

竞赛负责人通过“学科竞赛管理系统”填报获奖学生名单,参见附件1(学科竞赛管理系统用户手册中的3.2)。除填报获奖学生名单外,还需上传获奖证书(电子版),教务处通过系统获取数据并审核。

2.发表论文及获得专利授权

学生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授权,必须是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以第一申请人获得专利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通过教务系统申报论文和专利成果,流程如下:本科生申报——指导老师审核——学院教学秘书审核——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参见附件2(本科生学术论文成果申报审核流程(专利申报类同))。

三、相关说明

1.佐证材料:填写信息要与提交佐证材料一致,需提交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包括: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佐证材料(如SCI图书馆检索证明、发表论文期刊目录页及相关页码资料等),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2.创新学分:报送学科竞赛获奖、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和专利授权(第一专利申请人)等,相关创新创业学分无需学生再次申请,待本次报送信息审核通过后折算为创新学分统一导入。

3.报送内容将作为计算教师工作量补贴、发放学生素质奖励的依据,奖励办法以学校相关制度为准。

联系人:潘俊杰,联系电话:63740821(9290821)

附件:1.学科竞赛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2.本科生学术论文成果申报审核流程

教务处

2021年10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施教学计划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0级各专业可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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