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届本科毕业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2-10-25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学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16〕88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设计(论文)替代条件

掌握了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在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设计作品,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

二、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1,于11月2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论文原件、复印件、扫描件(PDF);被收录的还需提供收录证明。

2.学院组织审核和答辩。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

3.学校审定。通过答辩和学校审定后,发表的论文可以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学生可获得毕业设计(论文)学分。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2月12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录用证明和扫描PDF版等)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王晓霞,联系电话:63748780(9298780)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2.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发表论文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3.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2016版)

      4.北大核心期刊目录(2020版)

      5.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

  

 

                      教务处

                             2022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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