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关于开展毕业和学士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27     点击次数:

2023年春季关于开展毕业和学士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春季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审核对象

20226月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来校重修课程的不在籍毕结业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具体要求

1)各学院做好相关学生的成绩核查工作,并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以及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细致地开展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

2)在315日前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附报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学生成绩总表一式四份。审核结果,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附件2填写,不在籍学生按附件3填写;

3)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如在本次审核中达不到毕业或学位授予要求,如本人欲继续延长,且在弹性学习年限内,需在315日前提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否则学校予以毕结业处理。

附件:1.2023年春季审核名单(不在籍重修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学生)

      2.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春季毕业生毕结业和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样表)

 3.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春季不在籍毕结业学生换证  和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样表)




   教务处  

2023227



上一条:关于2022级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学生名单调整和课程替代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名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11- 浙江农林大学教务处 JWC.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行政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48780,传真:0571-6373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