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分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保障学生学费结算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学校计财处的要求,现将本科生学分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毕业班学生(2019级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2020级四年制本科、2022级专升本专业、2022级第二学位专业):统计入学到毕业学年的所有选课学分;
2、非毕业班学生:统计2023-2024学年的选课学分。
二、注意事项
1、统计路径:毕业班:选课管理—选课查询—学生学分结算(分学期);非毕业班:选课管理—选课查询—非毕业班学分结算(分学年)
2、微专业退出修读的学生,已修课程申请到主修专业选修课的学分,在“微专业替代学分”栏备注学分,并记入总学分;
3、学籍异动过的应届毕业生,统计时要从当年新生入学年份开始统计(学号的前四位为入学年份);
4、学分统计要求学院与学生进行确认。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于4月28日前完成学分统计,并将纸质和电子材料同时报送教务处,相关表格填写参照附件1、2。
附件:
1.2023-2024学年学分统计汇总表
2.2024届应届毕业生学分统计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