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期末考试安排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段
1. 分散考试时段:2026年11月16日—2026年12月31日。
2. 集中考试时段:2027年01月04日—2027年01月17日。
二、考试安排要求
1. 所有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考场和监考人员。公共课程考试监考教师的排考原则为:开课学院派主考教师,学生所在学院派副考教师。排考学生人数在80人以内的(含80人)考场应安排2名监考人员,81—90人的考场应安排3名监考人员,91—100人的考场应安排4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由监考教师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落实后报教务处备案。
2. 各学院应将本学期安排的所有考试(包括分散考试和集中考试)按照《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附件1)格式,于2026年11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
3. 期末考试巡考分为校级巡考和院级巡考。校级巡考由校督导组统一安排,院级巡考由学院负责组织,巡考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学院教学督导等人员组成,巡考人员须认真填写巡考记录。各学院应将巡考安排表与考试日程表一并报送教务处。
三、试卷相关要求
依照《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试卷质量标准》(附件2),做好试卷命题、印制、阅卷和保密等工作。
1.课程按不同课程代码要求命制不同考试试卷。所有课程试卷(机考课程除外)须命制A、B两套试卷(附参考答案),A、B卷之间及A、B卷与近三年试卷题目重复率均不得超过15%。试卷须按照规定的“试卷模板格式”排版打印样卷(附件3),并附《浙江农林大学试卷审批单》(附件4),于考前2周交学院教学办,经专业负责人初审、教学秘书形式审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定后,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抽取一份试卷作为期末试卷。
2. 试卷由各学院统一到学校文印室印制。各学院须全程做好所有考试课程各个环节的命题、印制、保密等工作,并存放于安全地点,防止泄密或丢失。
3.评阅试卷按规范要求进行。
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