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浙江农林大学科技竞赛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和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13-11-25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处):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学生科技竞赛健康发展,激发广大教师和学院(部处)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评选2013年浙江农林大学科技竞赛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和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范围为我校今年立项的大学生科技竞赛(一类和二类)组织管理工作的学院、部处、学科等。

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范围为我校指导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的指导教师。

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在上述学院、部处、学科中专职从事大学生科技竞赛组织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竞赛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

1. 认真贯彻执行省和学校关于大学生科技竞赛组织工作的规定,结合本校、本部门实际,措施得力,工作成绩显著。

2. 单位领导重视,人财物落实,部门间协调配合好;竞赛过程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3. 积极参加省厅主办的各项科技竞赛,组织有序、成绩较好或有较大进步,积极开展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优秀指导教师

1. 认真贯彻执行省和学校关于大学生科技竞赛组织工作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2. 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指导能力和水平,指导学生竞赛认真负责,遵守竞赛纪律,原则上指导的学生一类竞赛应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二类竞赛应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1. 认真贯彻执行省和学校关于大学生科技竞赛组织工作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2. 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及时;积极组织各竞赛的校内选拔赛;按时、高质量完成竞赛的宣传、通知和获奖报导等具体工作。

3. 坚持原则,与时俱进,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组织工作能力,对本校竞赛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认真总结,能够提出改进竞赛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三、评选名额

优秀组织奖名额为10项;优秀指导教师名额为10名;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名额为10名。

四、评选安排

各单位请按附件要求,于2013年12月10日前向各学院报送申报表(附件1、2、3)一式二份,学院初评后报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各1-3名,于12月13日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学校将对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各部门要将评选工作与认真总结本单位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以促进我校大学生科技竞赛组织工作的完善,促进我校大学生科技竞赛健康发展。

联系电话:63740318(9298318)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科技竞赛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科技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科技竞赛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4:2013年浙江农林大学科技竞赛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和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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