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3-05-16     点击次数: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需要,探索培养本科生实践创新能力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提高我省高校本科化学实验教学总体水平,强化竞赛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形成以学生为本的国、省、校三级学科竞赛体系,促进大学生科技竞赛的持续、健康发展,由浙江省教育厅指导,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浙江省高等学校化学类与化工制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浙江省大学化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浙江省化学会将共同主办第十四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浙江工业大学为秘书处单位,浙江理工大学为承办单位。赛事组委会盛情邀请我校积极组队参赛,现将本届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形式

第十四届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组织形式为:创新项目研究+化学知识测试+实践能力考核。提交创新项目研究作品的参赛队伍数量不超过20支。

二、参赛对象与形式

全省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团队的形式参赛,每队4 人设队长1,鼓励学生跨专业组队。参加决赛的队伍,其人员组成及排序按递交的创新项目研究报告为准,不得缺席、更换。

三、竞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初赛

1、参赛学校发动组织,参赛学生于2023年5月15日--19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网”进行网上报名。

2、所有报名参赛学生均需在线参加化学知识答题,2023523日--27日在线答题,在线答题由我校自行组织,用于选拔参赛队伍。

3、创新项目研究课题由组委会命题,课题研究时间7月08日-7月297月7日10时后各参赛队登录“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网”下载课题。7月29日中午12时前网上递交材料(包括文献综述、研究报告等)。

4、专家评审,确定参加决赛队伍。

第二阶段:决赛

1、现场答辩:8月下旬组织。参加决赛队伍抽签决定答辩顺序,要求所有队员全部上场,1人汇报,每人至少回答一个问题。

2、实践能力考核:8月下旬进行,基础化学实验考核内容由组委会命题,每队抽取1人参加基础化学实验考核。

3、化学知识测试:8月下旬与实践能力考核同时进行,每队抽取1人参加化学知识测试。

4、现场答辩顺序由各参赛队伍领队参与抽签决定,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化学知识测试的队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抽签决定。

5、成绩评定:根据“参赛材料”、“答辩成绩”、“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和“化学知识测试成绩”综合评定获奖名单

6、闭幕式:公布成绩、总结竞赛经验。争取将优秀竞赛成果选送相关期刊发表。

四、其它

如有任何调整将会在“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网”及时通知。

五、本校竞赛负责人联系方式

1、浙江省大学生化学竞赛平台网址:http://zjshxjs.dodokon.com

2、本校负责人: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袁炳楠老师,13766842078(同微)。

邮箱:ybn@zafu.edu.cn

3、参赛学生请加入qq群: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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