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学生:
为加强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期高质量的完成,并及时总结相应成果,学校决定对项目负责人为2014届毕业生的2013年省级新苗人才计划(见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2)和部分2012年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答辩。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并答辩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要求
省级新苗人才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答辩前需报送如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和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4)。
2. 各项目相关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软件、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论文录用通知书、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作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创业实践报告等;发明制作需附详细的说明文字。
二、结题答辩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在进行结题答辩时,应对项目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组员代替。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的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进行答辩,时间为5分钟。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并于5月8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统一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一份到所在学院教学办。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文件命名:学院简称+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学院审核汇总后把所有结题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323室)。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尽早结题,以免影响毕业。联系电话:63740318(9298318)。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教务处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