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二类。现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本科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项目数目
各学院的项目数分配原则按学院所在学生数,再根据上一年度各学院结题情况适当增减,如下表所示。资助额度:2000元/项;集贤学院学生学校资助1000元/项,学院资助1000元/项;若项目负责人为学校备案贫困生,资助经费从学校贫困生资助基金列支。
学院
| 农学院
| 林生院
| 环资学院
| 工程学院
| 园林学院
| 经管学院
| 法政学院
| 文化学院
| 信息学院
| 外语学院
| 理学院
| 集贤学院
| 合 计
|
创新训练
| 11
| 12
| 11
| 20
| 15
| 19
| 8
| 15
| 11
| 10
| 8
| 20
| 160
|
创业训练
| 8
| 10
| 7
| 14
| 10
| 15
| 4
| 11
| 8
| 4
| 4
| 5
| 100
|
三、申报要求
1、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或团队,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申请者要求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研究内容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尤其应结合浙江省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或国内外前沿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
2、获得资助的团队成员在一年内必须完成以下七项成果中的一项及以上:①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②申请获得各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一项及以上;③研制一套实验仪器或开发设计一组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内容,用于实验教学;④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农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⑤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一件及以上;⑥取得营业执照;⑦撰写创业实践报告并通过论证。
四、时间安排
1、自通知下发起,各项目负责人确定选题、指导教师和成员,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2、11月26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一式2份)交至所在学院。
3、12月3日前,各学院组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专家答辩或评审立项,审核后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五、其他事项
1、以上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充分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得占用课堂时间。
2、作为负责人已申报并立项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省新苗人才计划)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报。
3、相关管理办法和表格可在校科技创新网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63740318(9298318)。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创新训练计划申报书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学生处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