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08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相关学生: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见附件1, 计61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中期检查以项目自查、学院检查和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自查。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进展情况,自查并填写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本)和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于6月15日前交所在学院教学办。

二、学院检查。各学院组织中期检查,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检查结果(分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于6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2-项目记录本、附件3-中期检查表、附件4-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学校审核。根据项目进展,结合项目自查和学院检查情况,教务处对各项目进行审核,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1年中期检查名单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记录本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4:浙江农林大学“国家级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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