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班级、学生:
第一轮预选课后,教务处已按课程容量完成了筛选工作,并对少数选课人数不足的课程进行了停开处理(停开课程见附件1),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人第一轮选课结果。第二轮选课时间安排在7月15日09:00开始,7月28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安排:
1、选课原则:本轮选课采用优先制,即先选先得原则,学生在选课时间内可以退、改、补选。
2、选课课程:实验室开放项目、有余量的通识限选课(公共选修课)和大类平台或专业平台的选修课程。课程清单见附件2-4。
3、选课路径:学生登陆教务处网站教务管理系统或输入以下网址直接进行登录:
电信网入口:http://202.107.200.222:8080/(内、外网地址)
入口一:http://210.33.60.8/(内、外网地址)
入口二:http://210.33.60.99/(内、外网地址)
入口三:http://192.168.100.200:8080/(内网地址)
①通识限选课(公共选修课)在“网上选课—全校性公选课(通识限选)”中进行选课;
②专业选修课在“网上选课——专业选修课”中进行选课;
③实验室开放项目在“网上选课——实验选课”中进行选课。
二、注意事项:
1、第一轮预选课被筛选出的,或课程被停开,或需要改选的学生,请务必进行第二轮选课。选课是本人的行为,不得请他人代选,注意个人密码的保管。并应结合选课容量、个人兴趣等进行综合考虑,勿要盲目选择。
2、2013级按大类招生在本学期末分流的学生,本轮务必进行专业选修课选课。学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及学习能力合理选择专业选修课程。
3、通识限选课(公共选修课)不得选与本专业的必修课、大类平台和专业平台的选修课相同的课程。 2011级学生公选课只要求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无需按类别选择。2012、2013级学生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通识限选课应修满10学分,其中生态环境类课程至少修满2学分,创新创业类课程至少修满2学分,文法经管艺术类学生要求科学与技术类至少修满6学分,理工农医类学生要求人文艺术与社会科学类至少修满6学分。
4、本轮选课结束后,对于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将进行停开处理,请学生慎重选课。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学生参加选课。选课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63743905(9299905)。
附件: 1、停开处理的课程清单
2、实验室开发项目课程清单
3、有余量的通识限选课(公共选修课)课程清单
4、有余量的大类平台和专业平台的选课课程清单
教务处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