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保障教学的正常运行,决定从本学期第12周开始进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间
阶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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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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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教学计划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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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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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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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4周(包括通识选修、跨专业个性发展选修、实验室开放项目、尔雅课程、辅修专业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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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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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周(公共课)
第16周(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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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表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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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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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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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第18-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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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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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7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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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教学时间安排按2017~2018学年校历执行。
2.编制实施教学计划时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2016级大学英语课程教学实施计划按附件2执行。在落实全校性通识选修和跨专业个性发展选修课时应同时将课程简介录入,方便学生选课时查看;为满足衣锦校区学生选课需求,各学院应考虑部分通识选修课开设在衣锦校区。
3.学院应充分利用优质资源落实教学任务。
(1)授课教师人选应严格把关,原则上教师独立授课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且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教学多年教学效果好且年满50周岁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如需承担教学任务须进行审批,对教学效果差的不予安排教学任务。
(2)专业核心课程应首先安排学术水平高的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教授每学年至少应承担48学时以上课时任务。
(3)为继续推进混合式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智能教室引领、支撑教学改革的作用,各学院(部)在落实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时,需从近年省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中,遴选1-2门课程安排在智能教室授课,鼓励其他小班化课程教师主动申请。备选课程清单见附件7。
4.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实习教学计划的落实。
(1)实验教学任务由各本科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安排,实验项目落实到室,实验技术人员落实到位,确保实验教学顺利有序开展。
(2)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任务与理论课同时间段安排,实验教学任务需遵循先理论后实践的原则严格按照教学日历落实,实习任务要明确实习地点、指导老师和时间周次。
5.各学院在编排课表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合理编排。
(1)主修专业课程原则上周一至周五排课,辅修专业课程一般在周六、周日时间段排课。数学、英语类公共基础课程优先安排在上午上课,面向全校开放的选修课程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下午后半段时间上课。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须排进课表。为更好的开展教研活动,单周周四下午全校不排课。
(2)在课表安排上,周课时数应保持相对均衡,周平均学时数不宜超过25学时。除艺术类课程、实验类课程外,一般不允许4节及以上连排。同一教学班的同一门课,若为一周上两次时,一般应至少间隔一天排课。上午排课采用2+3节次模式。若跨校区排课,避免出现同一半天内在两个校区授课。由于节次之间休息时间较短,东湖校区排课建议同一半天同一班级课程安排在相近教室。
(3)在具体排课顺序上,大合班公共课优先于小班课,必修课优先于选修课,多学时课优先于少学时课,授课门次量多的教师优先于门次量少的。
(4)为充分利用各教学楼的资源,学院首先应在所分配的教室里排课,排完后学院教室有空余的时间段将面向其他学院共享。
请各学院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个阶段工作,并按时上交各类材料:5月16日之前交实施教学计划,5月26日之前交教学任务汇总表,6月12日之前交实验、实习计划汇总表(含电子表),5月18日之前上报混合式课堂教学课程至教学科。
附件:1. 2017-2018学年校历
2. 2016级大学英语教学实施方案
3. 教学任务汇总表
4.实验教学计划汇总表
5.实习教学计划汇总表
6.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建制汇总表
7.推进混合式课堂改革的备选课程清单
教务处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