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考试是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建设优良校风学风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校级考教分离课程考试时间:
2010级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基础(机考):2011年1月4-5日全天。
2010级:大学英语、大学文科数学、高等数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09级: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英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1年1月6-8日全天。
2、院级公共基础课考教分离课程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经济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物理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线性代数、代数与几何、电工电子学、数学分析、复变函数、无机化学、有机化学、高级语言程序设计:2011年1月9-10日全天。
3、各学院专业课程期末考试时间:2011年1月11-14日全天;
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提前报送校级考教分离课程平时成绩的具体要求
本学期校级考教分离课程要求提前报送平时成绩。任课教师须按规定的格式(附件一)打印平时成绩,经学科组、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0年12月17日前交教务处存档。
三、命题、制卷及阅卷的相关要求
1、考试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命题应规范严谨,题量、难易程度适当,覆盖面大;语言准确、插图工整、题意清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实践技能、综合能力考试要有合适的比例。
2、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校级考教分离课程试卷须出A、B、C、D四套试卷,按照规定的“试卷模版格式”排版(附件二)打印样卷,并附《浙江农林大学试卷审批单》(附件三),经学科组、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0年12月3日前交教务处任意抽取2份作考试用卷,并由教务处统一交文印室印制、领取、分发。
4、院级考教分离课程试卷及其他课程试卷要求出A、B卷,按照规定的“试卷模版格式”排版打印样卷,并附《浙江农林大学试卷审批单》,经学科组、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0年12月3日前交学院教学办任意抽取1份作考试用卷,并由学院教学办负责交文印室印制、领取、分发。
5、在试卷命题、印制以及交接等全过程中应始终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试卷泄密或丢失。一旦发现试卷泄密或丢失,应及时报教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阅卷:教师应规范批阅试卷,统一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批改,批改时应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做出“√”和“×”的标记,并将每大题的得分情况登记在试卷分数统计栏。
四、考务工作的组织安排
1、各学院须将校级、院级考教分离课程于2010年11月22日前书面上报教务处。
2、校级考教分离的考试时间、考场、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开课学院及相关学院配合做好考试的考务及监考教师、学生的通知工作。院级考教分离课程考试时间、考场、监考人员及考务工作由开课学院组织。
3、非考教分离课程的考试工作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考场、监考人员,并不得与考教分离考试冲突。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提前考试。各学院于2010年12月3日前向教务处报送《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附件四),并报送学院领导2名,参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巡考工作。
4、监考人员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同意,由学院另行安排人员后统一报教务科备案。监考人员擅自不到岗、离岗、迟到或在监考过程中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均按教学事故论处。
五、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
1、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如证件遗失者,须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附照片),方可参加考试。
2、试卷由主监考人员提前40分钟按考试日程表到东湖校区规定地点领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副监考人员必须按考试日程表规定提前40分钟到指定考场,组织考生入场,检查考生证件。
4、考试结束后,两位监考教师共同将试卷和《考场记录表》交回考务办公室,并当场进行清点、装订、密封。如有违纪、作弊考生须另外填写《考生违规记录表》并附经考生签字的作弊物证。
六、考试工作总结
1、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在2011年1月14日前完成阅卷、试卷分析及学生成绩网上录入提交工作。
2、校级考教分离课程,各学科组须在2011年1月14日前将《***课程考试情况总结》交教务处。
3、各学院须在2011年1月14日前将本学期学院考试工作总结交教务处。
附件:
1、浙江农林大学考试卷模版(范例)
2、浙江农林大学试卷审批单
3、浙江农林大学平时成绩登记表
4、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格式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六日